泰山大桥新建工程(一期)新调2021-03泰山大桥新建(一期)给水管道工程
本招标项目泰山大桥新建工程(一期)已由苏州高新区(虎丘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苏虎行审投项(2021)9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城市建设管理服务中心,招标人为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城市建设管理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仁合中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新调2021-03泰山大桥新建(一期)给水管道工程(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3.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019-04-07至今(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承担过DN1000(或以上)且单项合同金额400万元(或以上)的单项给水管道工程,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上的金额为准,质量为合格工程;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项目)、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的原件扫描件,施工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贰级(资质)和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证书(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或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6其他要求:1)企业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本项目执行《关于公布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件被限制市场准入及通报批评企业和人员名单的通知》(苏清办[2021]5号);3)本项目执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件相关情况的通报》(苏住建建[2021]42号);4)本项目执行《2021年春节前高新区建筑领域清欠通报》(苏高新住建通[2021]9号),拒绝被通报批评且暂停在高新区承揽业务的施工单位及个人参与本次投标;5)本项目拒绝投标单位在资质动态核查整改期间以不达标的建筑业资质参加投标(按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最新一期《动态核查不达标企业整改情况的通报》中所公布的名单执行)。
□本工程不接受最新年度苏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评定等级为C类及以下投标人参与投标。
□近两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近一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半岛体育,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近三个月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近五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半岛体育,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6.1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6.2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投标人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按照标段顺序,投标人在前面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所投其他标段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按照标段招标控制价从大到小的顺序,投标人在招标控制价大的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所投其他标段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6.3□本项目采用信用评价分筛选模式,满足条件的投标人进入评标入围环节。具体筛选办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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